证券日报网讯 1月16日,美诺华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5.68元/股)90%,即低于23.1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的情形,触发“美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美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诺转债”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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